衬衣 chènyīshirt;underclothes 贴身穿在里面的单衣。也用指衬衫。一直到欧洲文艺复兴初期,衬衫还被当作内衣看待。如果一个有身份的男人居然把衬衣露在外面,那简直难以想象。但是,对于文艺复兴时期热衷于在肩部、胸部和胳膊下面饰以花边的人来说,要想掩盖住里面穿的白色亚麻衬衣实在太难了。到了1530年,人们开始接受在颈部和腕部显露衬衣,同时,将衣服用窄带子束紧,并认为这样穿戴很时髦。19世纪后期,让衬衫完全显露出来的穿法得到了人们的认可,这个时候衬衫的领口很高而且需要浆洗。但是到1917年,人们发现穿着者在穿着衬衣时,衣领压着颈部对他们的眼睛不好,之后才将衣领翻下,用其包住领带,就像我们了解的那样。有人把香水比作女人的第二件衣裳,对追求实在感的男人来说,衬衫就是男人的第一层肌肤。回顾过去,古罗马时代的“斯布库拉”,说穿了它就是当时男人身上穿的内衣,也可称得上是衬衫的最前身啦。当欧洲地区首先出现了今天衬衫款式的衣服时,重视社会礼仪的西方人不将它作为单独的衣服出面来穿。而当时可以称得上是“三级”表演的就是,当两个人之间发生决斗,男主角脱下西装外套及贴身西装背心,只剩下一件白衬衫时,即上挑逗女性之性感尺度演出了。Shirt,从英文字面读它时,确实是带有内衣Under Shirt的意味存在,或许女生眼里性感男人就是那种穿上白衬衫带着天然体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