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休闲旅游时代,老景区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瓶颈,因为它们是从观光旅游时代过渡而来,特色文化与主题、产品、业态、功能等,可能都要进行升级。
目前,A级景区新标准仍在修订中,从间或流露出来的信息看,可能要增加特色文化、综合服务项的比重,强调景区文化性与产品多样性,正所谓特色文化、综合服务,强化的是主题文化、产品和业态。这是市场所需,在深层次上,更体现了旅游区的主题化、特色化、休闲化和市场化发展要求。对于旅游区,文化的凸显、诠释与演绎是发展的命脉,旅游产品的特色化和业态丰富性,则是旅游体验性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以我来看,无论是旅游景点、景区、旅游区、旅游度假区,还是一个旅游目的地或全域旅游示范区,都要具备三大核心吸引力,三者缺一不可,相互依托,相互彰显,共同强化了一个旅游景区的特色、品牌、主题和形象。
一、景区的核心和卖点在哪里
1、景观核心吸引力
这是古代旅行的传续,是过去观光旅游的核心,也是当下和未来休闲旅游永远不可替代的吸引物之一,即使在一个以业态核心吸引力为主的古城、古镇、古村,也是如此。
2、文化核心吸引力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这句话不要再质疑了,文化和旅游都已经成立了——我们已经为此奔走呼号了多少年?现在无论是市场还是管理部门都已认定了这个内在规律。
文化是旅游景观的主题来源,是旅游商品的依托,是旅游活动的表达意象,是旅游演艺的发掘点和凝聚点,甚至是功能布局的划分依据,更不用说旅游标识和形象定位了。总之,没有文化,当下精神层面的休闲、度假、康养、婚恋、祈福等一些列旅游产品就没有了实际意义。
3、业态核心吸引力
在休闲旅游时代,业态有时已经上升到最突出的层面,如袁家村等古村、古镇,但所谓业态必须蕴含着文化,也就是说,吃的、住的、玩的都是文化;至于景观,古村古镇本身就是,当然,还需要一些标志性景观、主题性景观。
二、我们是否有点尴尬与困惑
我们不妨审视一下所见到的景区,是否具备了以上三个核心吸引力?我们的标志性建筑是否兼具了景观性、文化性、功能性?最终由“三性”而强化了景区的主题性?其判断标准是:在各媒体上一搜某某景区,呈现的是核心景观的图片,引人注意,形成震撼,具有特色,容易辨识;而大家一看到这个核心景观,就联想起某某景区,如果做到这一点,起码具备了景区之所以成为景区的基本理由,当然,要成为真正有影响力、吸引力的景区,我们还需要做很多。
毫不客气地讲,我们的老景区都面临着提升,即使新创建的景区,有些从一开始就没有确定其精准的市场定位、主题定位、产品定位等一系列问题。这种提升,首先是文化主题,这个主题未必是资源决定的,更不是资源的堆砌和聚集,但一定与资源有关。这个主题是在市场基础上、由市场倒推,结合资源和文化而创意设计的产品,并在诸多产品基础上形成的诸多业态,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