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包一般是指能够用于盛装物品和便于携带的各类容器。目前箱包产品在国际商品协调制度编码(HS)中已有明确的分类。国家质量标准领域对箱包的分类又是从用途角度。所以,目前我国对箱包的界定与国际通行的分类不甚统一。
1、国际协调制度编码(HS)中有关箱包的分类
根据国际协调制度编码(HS)归类标准,箱包产品主要对应“衣箱、手提包及类似容器”(HS编码为4202),其下包括三大类,共14个子类目:
(1)塑纺面制箱包,包括:
①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衣箱(HS编码42021210);
②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提箱、小手袋等(HS编码42021290);
③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手提包(HS编码42022200);
④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置于口袋或手提包内的物品(HS编码42023200);
⑤塑料片或纺织材料作面的其他类似容器(HS编码42029200);
(2)皮革制箱包
①皮革、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衣箱(HS编码42021110);
②皮革、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提箱、小手袋等(HS编码42021190);
③皮革、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手提包(HS编码42022100);
④皮革面通常置于口袋或手提包内的物品(HS编码42023100);
⑤皮革、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其他类似容器(HS编码42029100);
(3)其他面料制箱包
①其他材料作面的衣箱、提箱、小手袋等(HS编码42021900);
②其他材料作面的手提包(HS编码42022900);
③其他材料作面通常置于口袋或手提包内的物品(HS编码42023900);
④其他材料作面的其他类似容器(HS编码42029900)。
2、国民经济统计中有关箱包的分类
根据2002年开始实行的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箱包业主要是指以皮革为材料的箱包生产企业,分为两类,分别是“皮箱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1924)及“皮包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1925)。
3、现行国家标准中有关“箱包”的分类
我国国家质量标准中无直接对应箱包产品的标准,只有在《鞋类和箱包用胶粘剂》(GB 19340-2003)中提到了“箱包”。
行业标准中,皮革工业现行标准涉及的“箱包”列在“皮件”大类中,主要指旅行箱包和各种背提包。归类中与箱包有关的有6类:
(1)公文箱(QB/T 1332-91)
(2)背提包(QB/T 1333-2004)
(3)家用衣箱(QB/T 1585-92)
(4)皮票夹(QB/T 1619-2006)
(5)旅行箱包(QB/T 2155-2004)
(6)公事包(QB/T 2277-96)
另如果是注册箱包商标商品分类的话,箱包为18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