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在小亚细亚的加拉太城内,有人认为十字架的道理是「讨厌」的,为什么?因为十字架的道理是与当时「律法观念」互相对立的。这种「律法观念」即等于现今「靠好行为获得永生」的思想。它是一般宗教的根本思想。唯有基督教是例外,因其基本教义是。这种因信称义的思想似乎与一般道德观念互相违反,所以被认为是「讨厌」的。但事实上,这正是基督教的深奥之处。它将人的骄傲完全打碎,俯伏在至善至圣的上帝面前,痛悔自己的过失,确知无自救之可能。所以一个人必须完全谦卑才能做基督徒,而在这谦卑的基础上,却建起最崇高的人格。基督教并非不讲好行为,而是在其解释上与其他宗教有根本上的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