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
发生的条件必须是产权人去世后,继承人才能办理。这种方式产生的费用最低。但也有两个问题:
第一,继承房产与赠与房产一样,以后子女出售房产,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现实中,父母留给子女的房子常常是楼龄较长的房产,比如评估价不高的房改房,但市场价却较高,所以两者的差额通常不低,20%的个税也是很多的。
第二,进行继承公证时子女会面临各种复杂流程,甚至还可能发生“转继承”,令独生子女无法全额取得父母房产的所有产权。这些问题都需要父母提前做好遗嘱公证、继承权公证来避免。
二、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权人把房产无偿赠与子女。这种方式很好操作,但产生的费用不少。另外,和房产继承一样,将来如果子女卖房,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无法逃掉。
一般来说,如果父母的房子楼龄较长,选择赠与的方式很不合算。所以,现实中,假如不是没有购房名额无法通过买卖过户的话,90%的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三、房产买卖
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买卖是最透明、最省钱省力的方法。当然,前提是子女必须有购房名额。
继承
以上三种过户方式各有哪些利弊呢?
一、继承:
优
房产过户给子女,收取的费用最少。
劣
1、父母已经去世,只能继承。要等父母去世后才能办。
2、继承手续复杂,常常会遭遇奇葩证明,可能发生继承纠纷。
3、未来可能会征收遗产税。
适合人群:
1、子女如有多套住房,卖房费用高。
2、适合继承关系简单、继承纠纷发生可能性低的家庭。
3、最适合以后不打算卖房或者是手中没有房子、以后也不买房的“无产人士”。
二、赠与:
优
1、父母生前就能办好。
2、不受购买名额限制。
3、如果是两年以内的新房,赠与产生的费用比买卖少。
劣
1、子女如有多套住房,以后卖房的费用高。
2、房产赠与子女,如果子女已婚,房产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适合人群:
1、适合以后不打算把房子卖出去的人。
2、适合手中没有房子、以后也不买房的人。
3、适合已经没有购房名额的子女。
三、买卖:
优
1、父母生前就能办好。
2、手续透明简单。
3、再次交易可能费用最低。
劣
1、受购房名额限制。
2、买卖计税标准多种,如果恰好都按最高标准计税,也会产生比赠与更高的费用。
3、和赠与一样,变更所有权后,子女如已婚,该房产视为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