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了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考核5个指标,9项内容,甲醛、pH值、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耐唾液)、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服装分类:A类:婴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A类和B类产品pH值允许在4.0~7.5范围,C类产品pH值允许在4.0~9.0范围。A类婴幼儿用品,耐水、耐汗渍色牢度要求≥3~4级,耐干摩擦、耐唾液色牢度要求≥4级;B类和C类产品耐水、耐汗渍、耐干摩擦色牢度都要求≥3级,3类产品均要求无异味,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出芳香胺染料的面料。童装产品一般选用梭织面料和针织面料,成品根据面料性能选择相应的标准,因为面料不同标准考核的指标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