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今天一样,古代在不同场合需要穿着不同属性的衣服,其场合之分比今日还要细致的多,如唐代便分祭服、朝服、公服、公事服、常服、日常服几种。每一种服饰,都并非只有一件衣服而已,至少包括首服、身服、足服、佩饰四大部分,单单其中的身服,依据不同情况又可能包括穿在外的衣裙,穿在内的中衣、内衣等层次,总数不少,都有其固定规范的全套层次。
属于礼仪性场合使用的祭服、朝服、公服等,作为国家礼法的象征,是律令规范的重点,也是舆服志、礼仪志不厌其烦详细记录的部分,组成部分和搭配方式相对明晰,极其繁琐累赘,由冠帻、衣裳、中单、佩绶、蔽膝、舄、袜、革带、大带等构件组成,一套多者可达十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