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国民礼服“长袍马褂 清代常见的男性便装
长袍马褂为男性服饰名,满族传统服饰,由长袍与马褂两部分组成。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公布的《服制条例中》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长袍马褂为男性服饰名,满族传统服饰,由长袍与马褂两部分组成。曾在民国元年,北洋政府颁布《服制案》,将其列为男子常礼服之一。
简介
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公布的《服制条例中》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特点
长袍,为大襟右衽、平袖端、盘扣、左右开裾的直身式袍,这种没有马蹄袖端的袍式服饰在清代原属便服,称为“衫”、“袄”,又俗称“大褂”(“袍”在清代仅用于称呼有马蹄袖端的服饰),至民国时期作为礼服所用者概称为“袍”。礼服之袍统用蓝色面料,纹饰均为暗花纹,不作彩色织绣图案(非礼服所用者,仍沿用清代“长衫”“大褂”等称呼,颜色不限)。
马褂,对襟、平袖端、身长至腰,前襟缀扣襻五枚。马褂原为清代的“行装”之褂(男性正装“袍褂”的外褂则较长,长及膝盖或更偏下,与短款的马褂不同),后逐渐成为日常穿用的便服,清初马褂是没有立领的到了清朝末才加了立领至民国时期又升格为礼服,统用黑色面料,织暗花纹,不作彩色织绣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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