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张家界出土了一具完好的明代土家族女尸,是迄今为止所能看到最早的土家族妇女服饰实物,与《皇清职贡图》所绘制的及文献资料所记载的土家妇女服饰几乎一致。虽然出土实物上衣为交领右衽大襟,而《皇清职贡图》所绘制的为立领短袍外套对襟背心,但两者皆为中国明代典型的妇女服饰形制。只是衣长要短于汉族贵族女子的长度,这是因为明时对庶民服饰有严厉规定:“庶人衣长,离地5寸”。由此也可看出,在长期与汉民族的交往当中,土家族文化与汉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汇融合。
“改土归流”,成为了土家服饰的重要转折点。当时清政府派去的流官,不断对土司时期的习俗加以禁止,也包括服饰在内。永顺知府袁承宠在雍正八年颁布:“服饰宜分男女也”;保靖知县也“限一年,尔民岁时优腊,婚丧宴会之际,照汉人服色。”从此,土家族服饰男女一式的外观形式得以彻底改变,男性由穿刺花衣裙而改穿满装;妇女则上穿满装,下着汉裙,即八副罗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