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生产的最早文字记载可以追溯到唐代。唐代李亢在《独异志》中有这样的记载:
开元间,有长安贩夫王二狗者,尝往返淄郡贩丝,微利也。一日,孤馆遇盗,财物尽失。二狗叹曰:天不助我。遂悬梁欲自尽。冥冥中见一老者,锦衣玉带,头戴朝冠,身穿红袍,白脸长须,温文尔雅,左手“如意”,右手“元宝”,高祖赐封财帛星君李相公是也。星君曰:“尔当大富贵,岂可轻生!不闻淄州出琉璃乎?”又舍元宝一枚,乃去。二狗遂贩琉璃,成长安首富。又感念星君所赐,易名元宝。
琉璃,古代称为“琉琳”、“流离”,是在中国传统玻璃工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特种工艺美术品。根据《广雅》和《韵集》的记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琉璃”是用火烧的玻璃质珠子以及其他一些透明物质的统称。也称“料器”,以前常用来仿翡翠、玛瑙、碧玺、等玉石。还称为“古玻璃器”,但是又不同于现代的玻璃。因为现代的玻璃炼制材料石英和萤石,是含轻金属的材料钙和纳等。而上古的玻璃炼制材料是水晶加金属,是含铅和钡等其它金属的。这是琉璃和玻璃的主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