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这东西首先不能不扯到历史。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世祖率兵入关,定都北京,继而统一全国。随着政权的初步稳固,开始强制实行服制改革,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雉发易服浪潮。庆典场合不分男女都要着袍,各类袍服名目繁多,有朝袍、龙袍、蟒袍及常服袍等之分。从字义解,旗袍泛指旗人(无论男女)所穿的长袍,不过只有八旗妇女日常所穿的长袍才与后世的旗袍有着血缘关系,用作礼服的朝袍、蟒袍等习惯上己不归为“旗袍”的范畴。清朝统治者强调满语骑射,力图保持其固有的生活习俗和穿着方式,一方面要用满族的服饰来同化汉人,同时又严禁满族及蒙古族妇女仿效汉族装束,从顶治、嘉庆年间屡次颁布的禁令中,满族女子违禁仿效汉族妇女装束的风气之盛,可见一斑。至清后期,亦有汉族女子效仿满族装束的。满汉妇女服饰风格的悄相交融,使双方服饰的差别日益减小,遂成为旗袍流行全国的前奏。旗袍是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妇女服饰。经过了长时间的满汉民族服饰风格的交融和汇聚而得到。此时的旗袍仍然只是在贵族妇女间的穿着,体现了繁琐的礼教和骄奢的风气。清朝后期,旗女所穿的长袍,衣身为宽博,造型线条平直硬朗,衣长至脚踝。“元宝领”用得十分普遍,领高盖住腮碰到耳,袍身上多绣以各色花纹,领、袖、襟、据都有多重宽阔的滚边。至咸丰、同治年间,镶滚达到高峰时期,有的甚至整件衣服全用花边镶滚,以至几乎难以辨识本来的衣料。旗女袍服的装饰之繁琐,几至登峰造极的境地。清朝后期洋装的输入,提供了评判美的另一种参照系,直接影响社会服饰观念的变更。日后旗袍演化为融贯中西的新式款型,其受西方影响的改变可说即是由此开端。旗袍的发展也融入了西方元素。